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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进出口企业商会

内容: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备案的化妆品企业需提交年度报告。

按照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<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>有关事项的公告(2021年第35号)要求,自2022年1月1日起,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,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提交化妆品年度报告。逾期且未改正将被取消备案。

请商会会员企业加以关注,如需了解详情可与商会秘书处联系咨询。

 

提交年度报告必须在新系统中开通注册人/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权限,并完成产品确认,年报主要内容包含产品的生产、进口概况,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等。

年度报告的时限仅有短短的三个月,拟年报的产品需在时限内完成一系列自问自查,确认符合年报要求后及时提交,才不会影响后续备案产品的正常生产和销售。企业如果未能如期按照规定提交年报的,药监部门会给企业一次改正的机会,企业在收到责令改正意见后应及时改正并提交年报,否则产品将会被取消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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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六期:

内容:山东省实施更大力度退税减税助企发展,初步测算今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,对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(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)减按50%征收,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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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五期

内容: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 文件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》 请商会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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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四期

内容: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 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(2022年第13号)》 请商会会员企业加以关注,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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