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备案的化妆品企业需提交年度报告。
按照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<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>有关事项的公告(2021年第35号)要求,自2022年1月1日起,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,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,提交化妆品年度报告。逾期且未改正将被取消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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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年度报告必须在新系统中开通注册人/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权限,并完成产品确认,年报主要内容包含产品的生产、进口概况,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等。
年度报告的时限仅有短短的三个月,拟年报的产品需在时限内完成一系列自问自查,确认符合年报要求后及时提交,才不会影响后续备案产品的正常生产和销售。企业如果未能如期按照规定提交年报的,药监部门会给企业一次改正的机会,企业在收到责令改正意见后应及时改正并提交年报,否则产品将会被取消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