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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进出口企业商会

政策文件:《2022年高新区春节期间“稳岗留工”补贴发放工作方案》

内容:高新区核心区内“四上企业”中“稳岗留工”的非青户籍员工,符合以下申报要求,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补贴。

(一)高新区核心区内“四上企业”是指在本政策发布时已在高新区核心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缴纳税收的“四上企业”;

(二)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自2021年11月以来为高新区核心区且春节后继续在高新区核心区工作的员工;

(三)“稳岗留工”时间和区域具体要求:自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3日期间连续居住在青岛市(七区三市),未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。

此次补贴采取“先发后补”方式,即由企业先期垫付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员工,后根据申报流程申报,审核结束后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企业。

符合条件的商会会员企业请按期申报。之前城阳区曾发布同类政策,有企业咨询其他区市政策,其他区市近期有可能陆续出台。商会秘书处将关注并及时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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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六期:

内容:山东省实施更大力度退税减税助企发展,初步测算今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,对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(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)减按50%征收,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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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五期

内容: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 文件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》 请商会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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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四期

内容: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 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(2022年第13号)》 请商会会员企业加以关注,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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